钢琴之复调写作中的旋律





钢琴之复调写作中的旋律

复调音乐中旋律的基本特征

全面探讨有关旋律学过的各方面问题,不是本课程的任务。在本书的范围之内,只有设计复调写作中对旋律来说是具有特殊性的几个问题。

广义的说,任何旋律都可以复调手法来处理。但是,要作到最有效地发挥复调的特殊性能,就必然从某些方面对于旋律有特殊的要求。

复调手法对旋律的基本要求是,应该使每一个声部的旋律能使人清晰地分辨出来。因此,对于每个声部旋律的轮廓,形象以及如何使它具有与其他声部不同的特征,必须认真对待。对于复调写作中的每一个声部的旋律,都应该和主调音乐中的主旋律一样给以重视,甚至更加重视。

首先,每个声部都应该是具有富有个性的旋律线条,引人入胜的音调特性,这样才能使各个声部旗鼓相当,比美争艳又相互支衬,形成复调的格局。如果其中每一声部的旋律平淡一般,那么,当它和更富有特性的其它声部对照时,势必被掩盖而退居次要的伴奏地位,这就不成其为复调的性质了。

第二,要使每个声部旋律都能清晰地分辨出来,对于各声部的节奏处理就更不能忽视,各声部的节奏都要自己的明显的特点。如果各个声部在节奏上单一化,甚至同起同落,那么,即使在音高方面有变化,各声部旋律也还是会缺乏鲜明的个性特点,也就不成其为复调手法了。

此外,传统的复调音乐作品在曲式结构方面也在某些颇异于主调音乐的特点。它们一般不将音乐作平均、方整性的划分,而是相反,具由延绵不断的非方整性的结构特点,这也影响到音乐的旋律,而有异于主调音乐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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